本文作者:99ANYc3cd6

自备煤矸石火电政策有何新变化?

99ANYc3cd6 2025-12-17 15
自备煤矸石火电政策有何新变化?摘要: “自备电厂” 和 “煤矸石发电” 是两个维度的概念,政策往往是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管理,自备电厂:指由企业(主要是高耗能企业,如电解铝、钢铁、水泥、化工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机...

“自备电厂”“煤矸石发电” 是两个维度的概念,政策往往是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管理。

自备煤矸石火电政策有何新变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自备电厂:指由企业(主要是高耗能企业,如电解铝、钢铁、水泥、化工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机组,其特点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参与电网调峰,不承担社会责任。
  • 煤矸石发电:指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的发电方式,煤矸石是煤炭开采和洗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利用其发电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具有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意义。

“自备煤矸石火力发电”政策,就是国家针对“利用煤矸石作为燃料的自备电厂”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优惠措施和限制条件。


核心政策导向与原则

国家对此类电厂的政策导向可以概括为:“规范、鼓励、监管、淘汰”

  1.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将煤矸石变废为宝,减少土地占用和环境污染,符合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总体战略,政策对符合标准的煤矸石发电在电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2. 规范自备电厂管理:针对长期以来自备电厂游离于监管之外、逃避社会责任(如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叉补贴)、不公平竞争等问题,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将其全面纳入统一监管。
  3. 严守环保与能效标准:无论是否为自备电厂,也无论燃料是什么,都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和能源消耗标准,不达标的企业将被淘汰。
  4. 促进电力系统公平:通过规范自备电厂,建立公平的电力市场环境,让所有发电主体(无论是公用电厂还是自备电厂)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政策内容解读

以下是针对自备煤矸石电厂的几大核心政策领域:

准入与审批政策

  • 严格项目审批:新建或扩建自备煤矸石电厂,必须遵循国家能源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纳入国家或地方的能源发展规划,严禁以“综合利用”名义新建常规燃煤自备机组。
  • “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通常要求与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挂钩,实现“等容量或减量替代”。
  • 资源量核实:项目审批前,必须提供稳定、可靠的煤矸石供应来源证明,确保有“矸可烧”,避免新建电厂后因燃料不足而闲置或转烧其他煤炭。

环保排放政策(最严格的政策领域)

  • 超低排放标准:煤矸石电厂必须执行与普通燃煤电厂相同的超低排放标准,即:
    • 烟尘 ≤ 10 mg/m³
    • 二氧化硫 (SO₂) ≤ 35 mg/m³
    • 氮氧化物 ≤ 50 mg/m³
  • 在线监测:所有机组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排放数据,数据不达标将面临严厉处罚。
  • 固废综合利用:燃烧后产生的炉渣、粉煤灰等必须实现100%综合利用,用于生产水泥、建材等,不能二次堆存造成污染。

电网接入与电价政策(政策变化最大的领域)

这是近年来政策调整的核心,旨在解决自备电厂“不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

自备煤矸石火电政策有何新变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这是最关键的变化,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的规定,自备电厂(包括煤矸石电厂)应承担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其所在省(区、市)燃煤发电机组上网标杆电价(或基准价)中对应的部分执行。
    • 举例:某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35元/度,其中包含0.03元/度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该省的自备电厂每发一度电,就需要向电网企业缴纳0.03元/度的基金附加。
  • 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自备电厂还需要按核定的发电量,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用于弥补居民、农业等低价电用户的交叉补贴损失。
  • “过网费”:自备电厂的余电上网部分,需要向电网支付“过网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附加线损),才能并入电网销售,这改变了过去“余电免费上网”或“低价上网”的状况。
  • 上网电价: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或标杆电价)执行,不再享受额外的资源综合利用电价补贴。

税收优惠政策

这是鼓励“煤矸石发电”的正面激励措施。

  • 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利用煤矸石发电产生的电力),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通常退税比例为70%
  •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从事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煤矸石发电项目)所得,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注意: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且环保、能耗等指标必须达标。

运行监管与考核

  • 发电计划:部分地区已开始探索将自备电厂发电纳入地方或区域统一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要求其参与调峰调频,承担辅助服务责任。
  • 能耗“红线”:煤矸石电厂的供电煤耗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先进值,对于能效不达标的机组,要求进行改造或淘汰。
  • 信息披露:要求自备电厂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报送发电量、上网电量、燃料消耗、环保排放等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演变趋势总结

  1. 从“放任”到“严管”:早期对自备电厂管理较为宽松,现在则全面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 从“鼓励发电”到“规范发电”:过去的优惠政策(如高电价补贴、不缴费)正在被规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缴纳基金、交叉补贴)所取代。
  3. 从“环保豁免”到“环保从严”:环保要求日益提高,不达标就面临关停,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4. 从“补充电源”到“市场主体”:自备电厂正被要求逐步转变为与公用电厂平等的电力市场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

给企业(特别是煤矸石电厂所有者)的建议

  1. 合规是生命线:必须彻底吃透并遵守环保、能耗、并网、缴费等各项政策,任何环节的违规都可能导致被关停的严重后果。
  2. 算清“经济账”:重新评估电厂的盈利模式,过去靠逃避缴费和享受补贴获取的利润空间正在被压缩,需要通过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来维持竞争力。
  3. 拥抱“市场化”:主动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电力交易,从单纯的“生产者”向“经营者”转变。
  4. 强化“资源链”:确保煤矸石供应的稳定性和经济性,这是电厂生存的基础。
  5. 关注“政策动态”:能源和电力政策变化较快,必须持续关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的最新文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自备煤矸石火力发电正处在一个深刻的转型期,政策的总体方向是“堵住漏洞、规范管理、鼓励合规、淘汰落后”,企业必须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寻求生存和发展。

自备煤矸石火电政策有何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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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bj-citytv.com/post/1488.html发布于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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