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采石场政策有何新变化?
深圳市的政策核心并非“如何管理采石场”,而是“如何对历史遗留的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这反映了深圳从“开发优先”到“生态优先”的城市发展理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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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深圳市采石场政策的详细梳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历史政策(严格管控与关闭)、当前核心政策(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历史背景与核心政策:全面关停与生态修复
深圳在快速城市化和土地资源极度紧张的背景下,早期的采石活动对山体造成了严重破坏,形成了大量的“城市伤疤”,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深圳市政府自上世纪90年代末起,就逐步推行采石场的关闭和复绿工作。
关停阶段:依法取缔,不留死角
- 政策目标: 彻底消除采石活动对环境的破坏,消除安全隐患。
- 主要措施:
- 设定关闭期限: 通过政府公告,明确要求所有采石场在规定期限内停止开采并撤离。
- 注销采矿许可证: 依法注销所有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从源头上杜绝合法开采的可能。
- 严厉打击非法采石: 对于关闭后仍存在的非法盗采行为,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公安等多部门联合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零开采”。
- 结果: 截至21世纪初,深圳市辖区内所有持有合法证照的采石场已全部关闭,非法采石活动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生态修复阶段:变“伤疤”为“风景”
关闭只是第一步,如何修复数十年开采留下的裸露山体和生态环境,是政策的核心,深圳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和实践了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
- 政策目标: 恢复山体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将废弃采石场改造为可供市民休闲游憩的公共空间。
- 主要措施与原则:
- “一矿一策”精准修复: 针对每个采石场的不同地质条件、坡度、高度和周边环境,制定专门的修复方案,没有统一的模板,强调科学性和个性化。
- 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 工程措施: 对危岩体进行清理和加固,修建挡土墙、排水渠等,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 生物措施: 采用喷混植生、客土喷播、植生槽等技术,在陡峭的石壁上培育植被,选择适应性强、根系发达的本地植物,如爬山虎、炮仗花、台湾相思等。
- 安全优先: 所有修复方案都必须将安全性放在首位,确保修复后的山体稳定,对下方居民和设施不构成威胁。
- 景观提升与综合利用: 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部分条件优越的采石场被进一步改造为公园、绿地或特色景观,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当前政策重点:后期管理与可持续利用
对于已经完成修复的采石场,其管理和利用是当前政策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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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管护政策
- 责任主体明确: 修复工程完成后,其后续的养护管理责任通常移交给所在辖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局)或水务局等部门,由其负责日常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 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长期的管护计划,确保修复成果能够得到巩固,防止植被退化和水土流失复发。
土地性质与利用政策
- 土地性质转变: 采石场关闭并修复后,其土地性质通常从工业用地/采矿用地转变为林地、公园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
- 利用方式严格审批: 任何对修复后采石场的再利用(如建设商业设施、旅游项目等),都必须经过极其严格的规划和审批程序,核心原则是“生态优先、公益为主”,不能破坏已修复的生态环境。
- 成功案例典范:
- 塘朗山郊野公园: 整合了多个废弃采石场的修复区域,成为深圳市民登山、健身、亲近自然的重要场所。
- 大南山公园: 其部分区域也整合了修复后的采石场,形成了优美的山体景观。
- 一些特色项目: 如将部分采石场改造为攀岩基地(需确保绝对安全)、植物园或特色民宿等,但这类项目数量极少,且审批门槛极高。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深圳市采石场政策的执行,建立在国家、省、市多层次的法律法规框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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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核心法律,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开采、保护和管理的总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规范土地的利用、保护和权属,采石场占用的土地必须遵守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所有修复和治理活动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采石活动及后续修复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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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层面:
-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关闭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 《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 要求矿山企业(包括采石场)按储量或销售收入缴存基金,专门用于矿山关闭后的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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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层面(最具操作性的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废弃采石场生态复绿工作方案的通知》: 这是指导深圳采石场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技术标准和保障措施。
- 《深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将采石场修复纳入全市的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中,进行系统性的布局和安排。
- 《深圳市公园条例》、《深圳市绿化条例》等: 对于转型为公园和绿地的采石场,适用这些条例进行管理。
深圳市关于采石场的政策可以概括为:
- 过去: 严格管控,依法全面关停,消除环境破坏源。
- 核心是“生态修复”,运用先进技术将废弃采石场改造为安全的、绿色的、可供公众享用的城市生态空间。
- 强调“长效管护”和“可持续利用”,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其与城市发展相融合的公益性、特色化路径。
这一系列政策充分体现了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决心和成效,是一个从“制造伤疤”到“治愈伤疤”再到“美化城市”的完整治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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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bj-citytv.com/post/311.html发布于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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