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文化传媒公司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核心监管政策(合规运营的生命线)
这是所有影视公司必须遵守的“红线”,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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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与前置审批
- 设立审批:成立影视制作、发行、放映等公司,需要向相应的文化部门、广电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或备案,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需省级广电局审批。
- 内容审查(审查/备案制):
- 电影:实行公映许可证制度,所有电影片必须经国家电影局审查通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方可上映,审查标准严格,涉及意识形态、历史、社会公德、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方面。
- 电视剧/网络剧: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剧本需在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备案公示系统”进行备案,成片需通过省级广电部门审查,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方可播出。
- 网络视听节目(网大、网剧、综艺、短视频等):实行备案/审核制度,平台是第一责任人,需对上传内容进行审核,重大题材、特殊题材需向主管部门报审。
内容创作导向
-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这是所有内容创作的根本导向,鼓励创作反映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述中国故事的作品。
- “题材规划立项”:对于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重大理论文献题材、特殊题材(如涉及民族、宗教、党史等),需要进行专门的题材规划立项申报,由主管部门严格把关。
- 抵制“三俗”: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内容,防止“娘炮”等畸形审美,倡导健康向上的审美风尚。
- 未成年人保护:严格限制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录制,防止未成年人过度商业化;在内容上,要求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不良信息侵害。
行业规范与自律
- “天价片酬”治理:为遏制行业乱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出台规定,要求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需与片方签订契约并公示,严禁“阴阳合同”。
- 税务合规:在“范冰冰事件”后,税务部门对影视行业的税务监管空前加强,要求所有公司和个人依法纳税,杜绝偷税漏税行为。
- 片酬成本管理:要求制作公司在制作成本中单独列支演员片酬,并进行会计处理和审计,确保成本透明。
版权保护
- 《著作权法》:是保护影视作品版权的根本法律,近年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大幅提高了侵权赔偿额度,并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打击盗版、侵权等行为。
- 国家版权局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剑网”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网络影视、文学、音乐等领域的盗版侵权行为。
行业扶持政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主要针对创作、人才、平台和产业集聚。
资金扶持
- 政府专项资金: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省级的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公司可以通过项目申报,获得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或奖励。
- 申报方向:通常扶持方向包括:重点题材创作、精品剧目、具有市场潜力的新锐项目、影视基地建设、技术研发(如虚拟制作、5G+8K应用)等。
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符合“文化体制改革”的国有文化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 增值税:对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许可使用、转让)、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才培养与引进
- 人才计划:各地政府推出“文菁计划”、“领军人才”等,对引进和培养的高端影视人才给予安家补贴、项目资助等。
- 校企合作: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与影视公司建立实习基地,定向培养编剧、导演、技术等实用型人才。
产业集聚与平台建设
- 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对入驻国家或省级影视产业基地(如横店影视城、象山影视城、北京怀柔影视基地等)的公司,通常提供租金减免、一站式政务服务、配套设施支持等。
- 电影节展平台:政府大力支持北京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顶级节展,为影视作品展示、交易、交流提供平台。
税收优惠政策(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
除了行业扶持政策中的税收部分,影视公司还可以关注以下通用税收政策:
-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对于初创期的小型影视公司至关重要。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公司从事影视技术、特效、虚拟拍摄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降低税负。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影视拍摄、后期制作等设备,可以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更快地收回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最新发展趋势与政策动向
政策环境在不断变化,影视公司需要密切关注以下趋势:
- 网络视听成为监管重点:随着短视频、直播、网络剧成为主流,监管重心正从传统媒体向网络视听领域延伸,监管标准趋同甚至更严。
- “科技+文化”深度融合:政策鼓励虚拟制作、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沉浸式体验等新技术在影视领域的应用,并将其作为新的增长点和扶持方向。
-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政策鼓励影视公司“走出去”,支持国产影视作品海外发行、参加国际节展,讲好中国故事,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 监管常态化与精细化:未来的监管将更加常态化、精细化,覆盖内容、资本、税收、数据安全等各个方面,对公司的合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 支持“新质生产力”:政策开始关注和支持能够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如互动剧、云演艺、数字藏品等。
总结与建议
对于影视文化传媒公司而言,政策环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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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是底线:必须建立专业的法务和合规团队,熟悉并严格遵守所有监管规定,尤其是在内容审查和税务合规方面,避免触碰红线。
- 政策是资源:应设立专门的政策研究岗位或委托专业机构,密切关注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税收和平台支持。
- 创新是出路:在合规框架内,积极拥抱新技术、新题材、新模式,创作出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优秀作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深刻理解并灵活运用政策,是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能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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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bj-citytv.com/post/4748.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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