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区煤矸石政策有何新动向?
以下我将从国家与地方政策背景、核心政策方向、具体措施与目标、以及面临的挑战四个方面,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政策背景:国家与地方的双重驱动
内蒙古的煤矸石政策是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背景下,结合自身“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而制定的。
-
国家层面政策(宏观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产生者(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必须对煤矸石进行妥善处置和利用,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
-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将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任务,要求提高利用规模和水平。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办法》:为煤矸石综合利用产品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的依据,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资源化利用。
- “双碳”目标:煤矸石山自燃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和有害气体,其治理本身就是减碳行为,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等产品,可以替代高能耗的天然原材料,间接减少碳排放。
-
地方层面政策(具体落实):
-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煤矸石治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治理任务和目标。
-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自治区层面细化了固废管理的法规,强化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矿山企业在开采、建设过程中,必须同步设计、施工、投产煤矸石等废石的处置设施。
核心政策方向:从“堆存治理”到“综合利用”
内蒙古的煤矸石政策已经历了从早期“以堆存为主”到如今“以用为主、防治结合”的根本性转变,核心方向可以概括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源头减量化:
- 政策要求: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采用先进的采煤和洗选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从源头上减少煤矸石的产生量。
- 具体措施:对采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的企业,在资源税费、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
过程资源化(核心重点):
- 政策导向:将煤矸石视为“放错位置的资源”,大力发展其综合利用产业,变废为宝。
- 主要利用途径:
- 生产建筑材料:这是最主要、最成熟的利用方式,政策鼓励利用煤矸石生产:
- 水泥:作为混合材生产水泥。
- 新型墙体材料:如烧结砖(煤矸石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免烧砖等,这类产品可以替代传统的黏土砖,保护耕地。
- 骨料:用于道路基层、路基或生产混凝土骨料。
- 井下充填:
- 政策鼓励:这是最高效、最彻底的利用方式,将煤矸石直接回填到采空区,既能解决地面堆存问题,又能有效控制地表沉陷,防止地质灾害。
- 支持政策:对实施煤矸石井下充填的煤矿企业,在土地使用、环保指标等方面给予优惠。
- 提取高附加值产品:
- 政策引导:鼓励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进行技术研发,从煤矸石中提取有价元素,如高岭土、氧化铝、镓、锗等稀有金属。
- 目标:推动煤矸石利用从低附加值的“建材化”向高附加值的“化工化”、“材料化”升级。
- 发电:
- 政策支持:利用煤矸石中的可燃成分进行循环流化床发电,实现能源回收,但近年来,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新建煤矸石发电厂受到严格限制,更鼓励优先用于其他途径。
- 生产建筑材料:这是最主要、最成熟的利用方式,政策鼓励利用煤矸石生产:
-
末端无害化:
- 政策要求:对于暂时无法利用的煤矸石,必须进行安全、环保的堆存和治理,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具体措施:
- 规范堆场建设:要求新建煤矸石堆场必须采取防渗、防扬尘、防洪、防滑坡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截排水系统。
- 治理历史遗留矸石山:对过去形成的大量“问题”矸石山,实施“一山一策”的综合治理,主要技术包括:
- 整形覆绿:对矸石山进行削坡、整形,覆盖土壤和植被,恢复生态。
- 灭火抑燃:对自燃的矸石山进行注浆、覆盖等灭火处理,消除大气污染和安全隐患。
- 景观再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治理后的矸石山改造为公园、绿地等,实现土地再利用。
具体措施与目标
-
强化规划引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各盟市(如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等主要产煤盟市)都制定了本地区的煤矸石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明确了近、中、远期的目标、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
-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 经济激励:对综合利用煤矸石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
- 行政约束:将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历史遗留矸石山治理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未完成治理任务或违规堆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
设定明确目标:
- 根据“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设定了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
- 历史遗留煤矸石山综合整治率达到XX%以上。
- 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在XX%以上(这个数字通常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新增煤矸石基本实现“产用平衡”。
- 根据“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设定了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
-
推动产业集聚:
鼓励在大型矿区周边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实现集中处理、规模化经营,降低运输和利用成本,形成“煤矿-综合利用企业-下游产品”的产业链条。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尽管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内蒙古在煤矸石治理方面仍面临挑战:
- 历史遗留问题巨大:过去几十年积累的煤矸石存量巨大,治理任务繁重,资金投入需求高。
- 利用成本高、效益低:许多矿区地处偏远,煤矸石运输成本高,低附加值利用(如制砖)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盈利空间小。
- 技术瓶颈:高附加值利用技术(如提取稀有元素)尚不成熟,产业化程度低,难以大规模推广。
- 产品市场消纳问题: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和稳定性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存在“有产品无市场”的风险。
未来展望: 内蒙古的煤矸石政策将朝着更加精细化、智能化、高值化的方向发展。
- 精细化治理:利用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对矸石山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实现精准治理。
- 智能化利用:发展“互联网+固废利用”平台,促进产需对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高值化转型:加大对提取高岭土、制备分子筛、陶粒等高附加值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提升煤矸石的“含金量”。
内蒙古对煤矸石的政策已经形成了一套“顶层设计有高度、具体执行有力度、长远发展有深度”的完整体系,其核心思想是,煤矸石不再是环境的“负担”,而是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的“新资源”。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bj-citytv.com/post/625.html发布于 2025-12-07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北京城市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