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政策
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是一个以《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为核心,辅以多项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综合性管理体系,其根本目标是“规范、安全、有序、健康”地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切实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以下将从核心原则、主要政策内容、管理机构和最新发展趋势四个方面,为您详细解读。
核心指导原则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始终围绕以下几个核心原则展开:
- 依法合规原则:所有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简称“外派劳务企业”)和项目,都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接受政府监管。
- 权益保障原则:将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置于首位,这是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市场导向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全链条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应对各类海外风险,确保人员安全。
- 高质量发展原则:近年来,政策导向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鼓励向技术型、高端劳务市场转型。
主要政策内容
对外劳务合作的管理贯穿于“派出前、派出中、派出后”三个阶段,形成了一个闭环管理体系。
(一)派出前:准入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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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准入制度(资格审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核心法规: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 申请条件:通常包括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专业人员、缴纳足额保证金等,这一制度旨在筛选出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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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查与合同管理
- 项目备案:外派劳务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项目,需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提交项目信息、国外雇主资质、劳务需求等材料,确保项目真实、合法。
- 规范合同:企业与劳务人员必须签订书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企业与国外雇主必须签订《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合作协议》,这两份合同是保障权益的核心法律文件,规定了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保险、税费、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政府部门会对合同范本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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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选拔与培训
- 公平选拔:企业应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劳务人员,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押金、保证金等不合理费用。
- 强制培训:劳务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由外派企业组织的、不少于50个学时的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 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
- 语言沟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跨文化知识。
- 出入境知识、安全防范和应急自救技能。
- 所赴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和疫情防控等知识。
- 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二)派出中:监督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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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机构监管
- 我国在劳务人员较为集中的国家设立了经商机构(大使馆/领事馆经商参处)。
-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外派企业和境外雇主履行合同,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供领事保护和协助,处理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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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制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外派企业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缴纳**劳务合作备用金(俗称“保证金”)**。
- 作用:当企业未能履行对劳务人员的义务(如拖欠工资、未承担遣返费用等)时,主管部门可动用这笔保证金先行支付给劳务人员,作为最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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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与预警
- 商务部通过“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国别投资环境指南、安全预警、海外用工风险提示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务人员提供决策参考。
(三)派出后:权益保障与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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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保障
- 薪酬保障:政策要求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不得克扣,薪酬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在就业国工作的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
- 社会保险:企业应为劳务人员购买符合要求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部分地区试点将外派劳务人员纳入国内社会保障体系。
- 工作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休息休假等符合合同约定和当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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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机制
- 协商: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劳务人员、外派企业和境外雇主三方协商解决。
- 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 仲裁/诉讼:当事人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政策鼓励通过仲裁等高效方式解决纠纷。
管理机构体系
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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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宏观规划、政策制定、资格审批、监督检查和全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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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通过驻外使领馆,负责提供领事保护、监督境外企业行为、处理海外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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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负责出入境管理,为劳务人员办理护照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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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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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规范与对外劳务合作相关的市场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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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在特定事件(如大规模撤侨)或特定合作项目中发挥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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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其商务、外事、人社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管理和执行工作。
最新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政策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 向“高质量”转型:大力鼓励外派技术型、管理型、专业服务型等高附加值劳务,减少低技能、普工型劳务输出,提升我国在全球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 “一带一路”倡议深度融合:将对外劳务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产能合作等领域的项目,带动更多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走出去。
- 数字化转型: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信息透明。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简化准入审批,但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 提升领事保护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完善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体系,特别是在公共卫生安全(如新冠疫情)、地缘政治冲突等非传统安全领域,为海外公民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是一个以法规为基石、以权益为核心、以监管为手段、以服务为保障的系统性工程,它旨在确保我国公民在海外体面就业、安全工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时推动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bj-citytv.com/post/2098.html发布于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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