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低碳经济政策研究,如何借鉴与本土化?
国外低碳经济政策研究
摘要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与战略选择,低碳经济政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工具,本报告旨在系统梳理和评述国外低碳经济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报告首先阐述了低碳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包括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波特假说,详细介绍了碳定价、法规标准、财政激励、研发与创新支持以及市场机制等五大类主要政策工具,随后,选取欧盟、德国、美国、日本和北欧国家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作为案例,深入剖析了其政策体系的构建、特点与成效,报告进一步分析了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成本与分配、地缘政治、技术瓶颈等共同挑战,基于国际经验,为中国如何构建更具系统性、市场化和公平性的低碳政策体系提出了若干启示与建议。
理论基础
低碳经济政策的制定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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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性理论
- 核心思想:经济主体的活动对第三方造成了影响,但并未为此支付成本或获得补偿,温室气体排放是典型的“负外部性”,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和消费化石能源时,并未承担其排放对社会造成的气候损害成本(如极端天气、海平面上升等)。
- 政策启示:政府的责任是“内部化”这些外部成本,使排放者为其行为负责,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是通过为碳排放设定价格,将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从而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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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理论
- 核心思想:气候稳定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意味着一个人享受气候稳定的益处,并不会减少其他人享受同样的益处,而且也很难阻止任何人享受它。
- 政策启示: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市场本身无法有效提供足够的气候公共物品,政府必须通过干预(如制定法规、提供公共投资)来提供或激励这类物品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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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假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核心思想:由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认为恰当设计的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创新,创新带来的收益(如提高资源效率、开发新产品)足以弥补甚至超过遵循规制的成本,从而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 政策启示:支持了“规制驱动创新”的理念,即政府不应将环保视为经济发展的负担,而应通过积极的政策(如严格的能效标准、绿色技术研发补贴)来倒逼和激励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政策工具
国外低碳经济政策工具种类繁多,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在实践中往往组合使用,形成“政策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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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政策
- 碳税:政府对化石燃料的碳含量或企业的碳排放直接征税,优点是价格信号清晰、稳定,易于实施和管理,缺点是面临较大的政治阻力,且税收收入的再分配方式至关重要(如“税收中性”原则,将收入返还给居民或企业)。
-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政府设定一个排放总量上限,并将排放配额分配或拍卖给企业,企业可以在市场上买卖配额,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可以超额减排并出售多余配额,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则需购买配额,优点是确保了减排总量可控,且以较低的社会总成本实现减排,缺点是配额价格波动较大,且初始配额分配方式复杂,欧盟的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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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
- 技术标准/能效标准:强制规定产品(如家电、汽车)或建筑必须达到的最低能效水平,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政策之一,例如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和美国能源部的“能源之星”计划。
-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求电力供应商在其销售的电力中,必须有一定比例来自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这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 禁令:直接禁止或限制高碳活动,如逐步淘汰燃油车(如挪威、加州)、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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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激励政策
- 补贴:为购买新能源汽车、安装屋顶光伏、进行节能改造等提供直接财政补贴或税收抵免,美国的《通胀削减法案》为电动汽车和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了巨额补贴。
- 绿色税收优惠:对投资于节能设备、可再生能源、绿色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
- 绿色政府采购:政府优先采购环保、节能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市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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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创新支持
- 政府直接资助:通过国家实验室、大学和科研机构,对颠覆性的低碳技术(如储能、氢能、碳捕获与封存CCS)进行长期、大规模的前沿研究。
-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产业联盟,加速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德国的“能源转型”中政府与工业界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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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自愿性工具
- 标签与认证:如能效标签、有机食品标签、绿色建筑认证(如LEED),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引导绿色消费。
- 企业自愿减排计划:鼓励企业设定科学碳目标,并公开其减排进展,通过声誉机制激励企业行动。
代表性国家/地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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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系统性“绿色新政”引领者
- 政策体系:欧盟的政策体系以“欧洲绿色协议”为纲领,核心是“有竞争力的循环经济”,旨在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
- 核心工具:
- EU ETS:全球首个、也是规模最大的碳市场,覆盖电力、工业和航空业,并计划将航运纳入,通过“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动态调整配额供给,稳定碳价。
- 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 (ESR):为交通、建筑、农业等非ETS行业设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减排目标。
- 创新基金:从EU ETS拍卖收入中拨款,支持低碳技术的创新和部署。
- 碳边境调节机制:即“碳关税”,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高碳产品(如钢铁、水泥)征收碳费用,防止“碳泄漏”并保护欧盟产业。
- 特点:顶层设计宏大,法律约束力强,注重市场机制与法规相结合,并试图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将气候政策与贸易政策挂钩,在全球范围内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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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能源转型的“社会实验”
- 政策核心:“Energiewende”(能源转型),目标是逐步淘汰核能和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 核心工具:
- 固定上网电价:长期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固定收购价格,极大地刺激了风电和光伏产业的早期发展。
- 可再生能源法:不断修订,推动政策从固定电价转向市场化拍卖模式,以降低成本。
- 能源税:对电力和取暖燃料征收生态税,鼓励节约能源。
- 挑战与调整:转型初期成本高昂,导致居民电价飙升;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对电网稳定性构成挑战;能源转型与社会公平的矛盾(能源贫困)日益凸显,德国正在经历从“不惜一切代价”向“可负担、可靠、社会可接受”的转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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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与地方“双轨并行”
- 政策特点: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政策存在显著差异,呈现出“双轨并行”的局面。
- 联邦层面:政策具有波动性,受党派政治影响大,奥巴马时期推出《清洁电力计划》,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并放松环保规制,拜登政府则重新加入《巴黎协定》并推出了雄心勃勃的《通胀削减法案》,通过大规模税收抵免和补贴,强力推动电动汽车、清洁能源和工业脱碳。
- 州层面:加州等“气候先锋州”长期走在前面,实施了严格的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体系、零排放汽车销售 mandates 等政策,为联邦政策探索了路径。
- 特点:市场导向和激励性政策(尤其是补贴)在联邦层面作用突出,而地方层面的先行先试为全国性政策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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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危机驱动与技术立国
- 政策背景:福岛核事故后,日本能源结构从依赖核电转向多元化,低碳转型被赋予了新的战略意义。
- 政策核心:结合其技术优势,重点发展氢能、海上风电和氨能等前沿技术。
- 核心工具:
- 绿色增长战略:明确提出14个重点发展领域,设定了具体目标。
- 碳定价机制:于2025年启动,覆盖电力、工业、交通和建筑四大领域,采用“碳税+排放交易”的混合模式。
- 氢能社会:投入巨资支持氢能的研发、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成为全球氢能供应链的中心。
- 特点:将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产业竞争力紧密结合,强调通过技术创新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政府主导色彩较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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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国家(瑞典、丹麦、芬兰):高税收与高福利的典范
- 政策特点:长期实施高碳税,是全球碳税税率最高的地区之一。
- 核心工具:
- 高碳税:瑞典自1991年起实施碳税,税率逐年提高,覆盖了大部分经济部门,税收收入用于降低其他税种(如劳动税),实现了“税收中性”,增强了政策的政治可行性。
- 强大的社会福利体系:高税收支撑的高福利体系为民众提供了安全感,使得推行碳税等可能增加生活成本的政策阻力较小。
- 成效: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了碳排放的持续下降,证明了“绿色增长”的可能性。
政策效果与共同挑战
积极效果:
- 显著减排:实施严格政策的地区(如欧盟、北欧)已成功实现与经济增长脱钩,碳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 成本下降:在政策驱动下,可再生能源和电动汽车等技术成本在过去十年中大幅下降,实现了“绿色溢价”向“绿色折价”的转变。
- 产业升级:催生了庞大的绿色产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并在全球绿色技术竞争中占据了先机。
共同挑战:
- 成本与分配问题:低碳转型成本高昂,如何公平地分配这些成本是一个巨大挑战,能源价格上涨可能对低收入家庭造成不成比例的冲击,引发“黄背心”式的抗议。
- 地缘政治与碳泄漏:严格的单边气候政策可能导致本国产业向环境标准宽松的国家转移,即“碳泄漏”,欧盟的CBAM正是为了应对此问题。
- 技术瓶颈与基础设施:储能技术、绿色氢能、CCS等关键技术尚未完全成熟,电网、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限制了转型的速度。
- 政策一致性与长期性:政策易受政府更迭和经济周期影响,缺乏长期、稳定的政策预期会阻碍企业进行长期绿色投资。
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在推动“双碳”目标(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构建更具系统性和有效性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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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化的政策工具组合:
- 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借鉴EU ETS经验,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引入更多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如MSR),提高碳价发现效率,并处理好免费配额与有偿拍卖的平衡。
- 适时研究碳税:在碳市场运行成熟后,可考虑引入碳税作为补充,形成“碳市场+碳税”的混合定价体系,并确保税收收入用于支持绿色转型和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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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
- 提升能效和排放标准:持续收紧重点行业(如钢铁、水泥、化工)的能耗和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 完善绿色建筑和交通标准:强制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制定更严格的汽车燃油经济性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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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财政激励与金融支持:
- 从“补贴”向“激励”转变:逐步减少对终端消费的直接补贴,更多采用税收抵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市场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绿色领域。
-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有效识别和管理气候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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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驱动,攻克关键技术瓶颈:
-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设立国家实验室,集中力量在储能、氢能、CCUS、智能电网等关键领域进行攻关。
-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首台(套)政策等方式,加速绿色技术的商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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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政策的公平性与社会可接受性:
- 建立公正转型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对受高碳转型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如煤炭产区、传统制造业)进行支持,帮助其实现产业转型和职工再就业。
- 加强公众沟通与参与:通过透明的政策设计和广泛的社会宣传,让公众理解低碳转型的必要性和长期收益,增强政策的社会共识。
国外低碳经济政策的实践表明,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优解”,成功的政策体系往往是基于本国国情,将碳定价、法规标准、财政激励等多种工具有机结合,并辅以强大的政治意愿、长期稳定的政策框架和社会共识,中国在推进“双碳”目标的征途上,既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又要立足自身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公平且可持续的低碳发展道路。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bj-citytv.com/post/4156.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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